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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决算公开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http://slj.bynr.gov.cn 2023-09-28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能是为全市合理合法用水提供服务保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保、水质、河道水政等执法工作,指导旗县区水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水法律、法规。

2、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域、水土保持、水文监测和防汛抗旱等有关设施。

3、依法对全市对水事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跨旗、县、区的水事案件和水事纠纷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措施的具体建议,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4、受市水利局委托,对市本级管辖打取用水户实施取水许可执法检查;对旗、县、区取水许可的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受市水利局委托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河道保护、河道清障、河道采砂,保持河势稳定与行洪畅通进行执法检查。

6、受市水利局委托依法对全市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的保护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防治水土流失。

七、负责全市各旗、县、区水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八、配合公安、司法等机关查处相关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保河湖执法大队、水资源执法大队、法监大队、临河区执法大队、党办。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单位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的执法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在市水利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的总体安排部署,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跟进,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全市水资源保护监督检查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执法队伍履职能力。通过加强水法规宣传、开展河道巡查、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巡查和监督,以预防为主,防处并重,恰当处理水事纠纷,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实现了“有为、有威、有位”,为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为全市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现将全年水行政执法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为进一步强化和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在现有执法人员的基础上,对内部人员进行了重新细化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人员职责分工,压实了工作责任,制定和完善13项执法工作制度,建立了权责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了规范化执法水平,保障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精准执法监督,促进企业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依法取水落实到位

1)持续推进常态化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认真落实执法人员工作责任,靠前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执法检查。支队找准执法监督执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各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水资源多发重点领域的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对31家市管企业在水资源论证、取水申请书、取水许可证、用水台账等方面进行日常执法巡查,先后督办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磴口县水利局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起,并重点对乌拉特发电厂、海明矿业等13家企业进行了日常执法检查,对存在违规取用水问题督促企业依法整改,促进企业依法取水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2)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2022年支队按照市水利局要求,随机抽取我市35家涉水企业,进行了取水管理和水保执法检查,并且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集中公开。

3)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营造高压严管氛围,水资源管理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2022年,先后立案处理水行政处罚案件13起,其中临河区9起,罚款35万余元,案件已全部结案。2022年配合市局水资源科督办市检察院移交的30件涉水案件。

(三)跟进执法监督,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企业生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出成效

1)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35家企业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重点,联合各旗县区执法部门跟进督办,深入各企业查找问题根源,协调整改解决。跟进督办水利部信访举报案件1起。

2)针对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和未缴纳补偿费等6种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支队先后对巴彦淖尔市昊源食品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蒙强科级节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存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先行建设行为进行专项督查,目前该6起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正在督办中。

(四)下沉执法监督,加强河湖管理,严格开展河湖执法行动

加强河湖管理,严格开展河湖执法行动,深入到五原、前旗、杭后等旗县区进行严格的河湖执法巡查,积极参加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2022年,支队健全长效的河湖执法检查机制,推行常态化监管,派出专门执法人员,下沉执法力量,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全程参加了市河长办河湖联合执法督查和春季、秋季行动;多次参加黄委及自治区水利厅等相关部门组织的调研、检查和巡查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确保黄河防汛(防凌)安全、流域生态安全,统筹推进堤坝维护加固、河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滩区禁限种植阻碍行洪高秆作物、滩区居民迁建等综合治理,使我市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河道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支队积极参加河湖“清四乱”和保护母亲河行动,2022年开展了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河道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五)提高执法能力,认真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

2022年7月1日起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通过有序开展政治理论及和法律法规学习、高质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题研讨、查纠整改、总结提升等环节,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建立了《自查自纠汇总台账》,并制定明确了整改措施,同时制定和完善了13现执法规章制度。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和建章建章立制,有力的提高了水行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六)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022年,支队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节点,联合临河区水利局、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市文博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并在多所学校同步开展“水法”普法宣传活动、在临河多个小区悬挂宣传横幅110余条、同时为20家用水企业“送法上门”,共发放了水法宣传单300余份,报送信息稿件2篇,巴彦淖尔晚报专题报道了临河区各学校开展水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有力增强了公民水生态文明意识,提高了社会影响力。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25.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94万元,增长11.74%,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补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97万元,增长12.42%。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增加1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6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6.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了49.55万元。

(一)收入决算总计425.2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88.4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3.64万元,增长23.39%,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临河区水政执法大队整建制上划,人员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36.8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6.67万元,减少42%,变动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是历年水资源信息化项目质保金和请假人员保扣回工资,项目验收,支付了相应经费,请假人员扣回工资上缴财政。

(二)支出决算总计425.2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22.1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96.52万元,增长29.64%,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临河区水政执法大队整建制上划,人员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由于历年水资源信息化项目验收,支付了相应的工程经费用。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3.09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历年水资源信息化项目质保金和往来款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9.55万元,减少94.13%,变动原因:水资源信息化项目验收,支付了相应的经费,历年扣回的请假人员工资上缴财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88.4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41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22.1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353.12万元,占83.65%;

本年项目支出69.04万元,占16.3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25.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94万元,增长11.74%,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补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56万元,增长12.59%,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临河区水政执法大队整建制上划,人员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2.15万元。与年初预算375.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8%。其中:

(一)农林林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决算数为348.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9.76万元。其中:

1.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266.27   万元,支出决算 269.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1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调标补发。

2.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 45   万元,支出决算 38.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6.5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疫情原因,对旗县用水企业的现场检查减少,相应的经费结余。

3.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30.10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用历年结转结余的水资源信息化项目质保金支付相关经费。

4.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10.18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指标下错科目,正确科目应为2130301,为人员增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7.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2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4.44 万元,支出决算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了生活补贴,新增一名提前退休人员。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28.36 万元,支出决算2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7.5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出2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5.0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一名提前退休人员。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 0.62 万元,支出决算0.4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出2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8.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9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减少1.4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减少0.52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15.28万元,支出决算1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出2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5.68 万元,支出决算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调出2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6.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6.8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16.8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财政将住房公积金公补部分拨入单位统一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53.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1.88万元、津贴补贴3.6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25、职业年金缴费5.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35万元、退休费7.43万元、住房公积金16.82万元。

(二)公用经费3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2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89万元、邮电费0.9万元、物业管理费4.49万元、差旅费0.63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69.04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31.04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0.87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3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9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3.03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2    个,实施项目 2  个,完成项目 2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69.0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36.8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32.2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6.7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04万元,增长37.63%,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临河区水政执法大队整建制上划,人员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4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76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  2  个,共涉及资金3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水资源执法经费项目水资源信息化维护项目 2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1万元。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2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  2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水资源执法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85.74 分。全年预算数为 40 万元,执行数为 27.21 万元,完成预算的 6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们积极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普法宣传信息、视频播放水利普法宣传片覆盖了全市90%以上的电梯多媒体平台、向沿黄河各旗县区安装固定水法律法规宣传牌,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强大的宣传声势,提高了全民依法用水、合理用水的意识。由于疫情原因,线下的培训均取消,减少了下旗县检查的次,改为电话督促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车辆95辆,执法人员79人次。通过我单位人员的努力,我市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河道秩序得到有力维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原因,减少了实地下旗县监督检查的次数,改为电话监督检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对比目标查找不足,项目绩效评价框架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水资源管理执法项目经费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0

36.00

27.21

10

75.58

7.56

其中:财政拨款

40.00

36.00

27.21

——

75.58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全市合理合法用水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保、水质、河道水政等执法工作,指导旗县区水政执法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水行政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依法开展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河湖管理水事执法巡查,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规范地区取用地下水,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146次
改善地区水环境,保障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157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

正向

大于等于

146

146

4

4

 

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

正向

大于等于

157

157

4

4

 

全年出差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730

79

人次

4

0.43

由于疫情原因,减少了下旗县检查的次,改为电话督促检查工作

购电脑打印机等

正向

大于等于

30

9

3

0.9

 

维护电脑打印机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3

3

 

参加培训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73

0

人次

3

0

由于疫情原因,线下的培训均取消

全年出动车辆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95

台次

3

2.85

由于疫情原因,减少了下旗县检查的次,改为电话督促检查工作

委托法律咨询业务费

正向

定性

全年

1

3

3

 

质量指标

执法巡查及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完成率

正向

小于等于

100

100

%

2

2

 

时效指标

项目按时完成率

正向

小于等于

100

100

%

2

2

 

成本指标

差旅费每人次

正向

大于等于

110

110

元/人次

3

3

 

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正向

大于等于

5000

5000

元/台

3

3

 

维护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200

元/次

3

3

 

参加培训费用

正向

大于等于

2500

0

元/次

3

0

 

出动车辆费用

正向

大于等于

600

600

元/次

3

3

 

委托法律咨询业务费

正向

大于等于

20000

20000

元/全年

4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维护正常用水秩序

定性

 

显著

100

全年

4

4

 

生态效益

改善地区水资源环境

定性

 

显著

100

全年

5

5

 

改善地区河湖生态环境

定性

 

显著

100

全年

5

5

 

预防治理水土保持环境

定性

 

显著

100

全年

4

4

 

可持续影响

保障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定性

 

显著

100

全年

4

4

 

保障河湖生态健康

定性

 

显著

100

全年

4

4

 

预防治理水土流失

定性

 

显著

100

全年

4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全年

10

10

 

总分

90

78.18

 

2.水资源执法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7 分。全年预算数为 5 万元,执行数为 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工作数量指标为维护水质监测站和维护供用水企业监测系统,指标值为6套和25套。质量指标为水质监测站稳定运行率,指标值为90%。时效指标为项目按期完成率,指标值为100%。成本指标为维护水质监测站和维护供用水企业监测系统,指标值为5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水资源信息化系统管理及维护经费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

5.00

5.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5.00

5.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5套供用水企业监测系统、6套水质自动监测站等水资源信息化设备的维护,蓄电池更换维护1套,对取水口、取水管道、进行维护,水泵、围栏等进行维护

完成25套供用水企业监测系统、6套水质自动监测站等水资源信息化设备的维护,蓄电池更换维护1套,对取水口、取水管道、进行维护,水泵、围栏等进行维护。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护水质监测站

正向

大于等于

6

6

7

7

 

维护供用水企业监测系统

正向

大于等于

25

25

7

7

 

质量指标

水质监测站稳定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7

7

 

供用水企业监测系统稳定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7

7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8

8

 

成本指标

维护水质监测站

正向

大于等于

0.74

0.74

万元/站点

7

7

 

维护供用水企业监测系统

正向

大于等于

240

240

元/套

7

7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水资源管理数据的实时分析与发布

定性

 

显著

98

全年

15

14

 

可持续影响

保障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定性

 

显著

98

全年

15

1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定性

 

显著

98

全年

10

9

 

总分

100

97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水资源信息化维护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7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公开网址:http://slj.bynr.gov.cn/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0478-8787927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附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算公开总表).XLS
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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