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广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保障河套灌区农业用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水价政策
巴彦淖尔市引黄灌溉农业用水水费由国管水费和群管水费构成,由水务合作社一并向农户收缴(国管水费+群管水费),旗县区水利局、苏木镇政府负责监管。水务合作社向农户收缴水费时用旗县区水利局印制的专用收据。
(一)国管水价
按照《关于调整河套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巴发改价费发〔2023〕85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3〕1214号)要求,河套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水价从2024年1月1日起由10.3分/立方米调整为15.4分/立方米(含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原水价0.6分/立方米)并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标准:超定额用水在20%(含)内的,超出部分水价加价标准为定额内水价的1倍;超定额用水在20%-50%(含)内的,超出部分水价加价标准为定额内水价的2倍;原则上定额用水不得超过50%。
(二)群管水价
2008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河套灌区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08〕22号)和巴彦淖尔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河套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的通知》(巴价费字〔2008〕50号),统一了河套灌区群管水价标准,规定以直口渠引水量计算,不分计划内、计划外水量,群管水价执行支渠0.97分/立方米,斗农毛渠0.88分/立方米。2023年1月市发改委和水利局联合发文废止了“巴价费字〔2008〕50号”,执行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关于持续推进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1249号)精神,末级渠系以协商定价为主,群管水费实行协商定价。目前,旗县区执行价格:临河区2.17分/立方米、前旗3.1分/立方米、中旗3.5分/立方米、五原县3.4分/立方米、杭后2.3分/立方米、磴口县3.4分/立方米、后旗3分/立方米。
(三)水费预算摊收及管理使用
每年年初,各群管用水责任者、供水所段、各旗县区政府、各灌域分中心根据本地用水实际逐级汇总上报当年农业用水计划,河灌水利发展中心根据用水计划和自治区水利厅分配下达的指标水量,逐级分配下达到旗县区、乡镇、直口渠,供水所根据群管组织申报的用水计划和当年水价测算各群管直口渠全年国管预算水费,签订供水收费合同。各群管组织按照直口渠计划用水量计算当年群管水费,加上供水所下达的国管水费预算数,向本渠域的农户按照各村组(或农户)申报的灌溉面积分摊收缴预算水费(国管水费和群管水费)。
在计费过程中,以群管渠道为单元,实行“计划用水、按量计费、轮次结算、年底结清、长退短补”的政策。灌区水管单位向群管组织收取水费是按群管渠首实际供水量以立方米为计价单位计费,在国管渠道与群管渠道分界点设测流断面,实行供用双方“共测互监、签字认可”制度。在每轮供水结束后,对该轮水各渠道的水量、水费进行结算;年底对所有直口渠道的水量、水费进行决算,并将多收的水费退库到各群管组织;群管组织再按照决算的水费与辖区村组、农户逐级结算水费,长收水费由群管组织负责退费到农户。如果经群管组织签字同意,可以将应退解水费结转,作为下一年的预收水费,供水所向群管组织出具次年预收水费的正式票据。
二、严格用水管理
(一)按照水文年度水量计量强化用水总量指标约束
水文年度在水文学和水利设计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是与流域水文情况相适应的一种专用年度。水文年度根据流域水文循环规律确定,其作用贯穿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工程设计和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为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关键支撑。水文年度是重要时间基准,巴彦淖尔市目前使用的水文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的水文时间,巴彦淖尔市无权更改)。
巴彦淖尔全市按照水文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将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各旗县区、各灌域和所有直口渠,分夏灌、秋灌、秋浇三个时段合理分配用水;加强农作物非生育期用水管控,强化计划管理,严格控制用水强度,实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将新的水文年度水指标分配至各国管直口渠,为2761条国管直口渠颁发了引黄灌溉用水证。在磴口县大滩渠灌域和临河区永济灌域西济支渠两条直口渠上开展群管渠道水权确权试点工作,完成了渠域灌溉面积、种植结构调查,并用行业用水定额进行需水量测算,将用水权确权到末级渠系、最适宜计量单元并颁发了引黄灌溉用水证。
(二)测流量水管理
一是灌区测流量水实行分级管理。在总干渠上开口的干渠、分干渠渠首供水计量设施由市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负责维护管理和测流计量;在国管渠道上开口的群管直口渠首的计量设施由灌区供水所负责维护管理,由供水所和群管组织共同测流计量、互相监督、双方签字认可即“共测互监”(水文外业资料使用铅笔记录是行业标准与实际作业需求的结合,既满足数据保存的稳定性,又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耐久性与清晰度。硬质铅笔(如2H或H系列)书写痕迹在潮湿环境下仍能保持清晰,适合户外或潮湿的作业环境。相较于软质铅笔、圆珠笔或钢笔,硬质铅笔不易被蹭花或褪色,能长期保留原始数据。二是防篡改特性。铅笔记录无法彻底擦除,修改时需划改并保留原始痕迹,确保数据真实性。这种特性符合水文观测对数据原始性的要求,避免事后篡改风险。三是规范要求。《水文测验规范》(GB/T50159-2015)明确规定原始记录应使用铅笔填写,强调现场随测随记的原则,确保数据即时性和准确性。四是环境适应性。铅笔在潮湿、多风等恶劣条件下仍能保持字迹稳定,而钢笔或圆珠笔可能因受潮或墨水扩散导致数据模糊);群管直口渠内部的量水设施由相应的群管组织(农民用水组织或村组等)负责维护管理和测流,仅极少数群管渠道内部测流分水,绝大部分以面积摊费。二是灌区测流量水要求必须按国家《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要求进行测流量水。目前灌区直口渠测流量水以人工流速仪测流为主。
(三)引黄用水指标
每年市政府都召开农业引黄用水计划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立足全市水文年可使用的农业耗水量,安排部署农业引黄用水指标分配工作。引黄农业灌溉工作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事关重大,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水指标用足用好,方案做实做细,确保头年秋浇、次年春夏灌工作顺利完成作为重要任务。
目前,河套灌区现在的形势已不可能再新增引黄水指标,各用水单位及个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改变缺水就向上要水的固有思维。在各旗县区政府制定的科学灌溉制度下,严控水量定额,坚决杜绝深浇漫灌、跑冒滴漏等浪费水现象发生,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三、加强节水宣传教育
建立贯通市、旗县区、乡镇、合作社到用水户的视频公众号,采取微视频、方言说唱、“三句半”等,将当地民俗特色和节水主题相融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水利系统节水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巴彦淖尔市水利局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创新推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节水宣传活动,普及节水知识,提高公众对节约用水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利用国家、自治区媒体大力宣传我市节水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在市旗两级广播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每月开设一期节水控水访谈栏目。深入开展节水先进示范苏木乡镇、嘎查村、企业、农户等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2025年9月23日
签发人:王瑞强
承办人:李强
电 话:1834787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