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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http://slj.bynr.gov.cn 2024-08-30
 
 

葛日勒图等代表:

关于您和其他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林地浇水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将林地用水纳入生态补水,根据全市各旗县区林地总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生态用水指标,解决林地水费、水指标没着落,水利部门不给放水等问题。

就此建议,我局征询了市农牧局、林草局、河灌中心的相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0毫米,蒸发量高达2200毫米,蒸发量约为降水量的14倍。据2020年黄科院遥感解译统计,河套灌区灌溉面积1154万亩,其中林地120.2万亩,林业作为河套灌区重要的生态系统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地区生态平衡和保护水资源具有重要作用,林地既是大农业的一部分,也是大生态的一部分。

二、在实施双重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中,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的原则,始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科学评估水资源承载能力,依据不同地区沙化特点,大力发展节水林草,严控高耗水的生态修复措施,在规划中,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选用耐干旱、耐贫瘠、抗风沙的乡土树种和草种,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恢复,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2023年以来,我市实施造林过程中,灌木占比逐渐增大,科学选择乡土抗旱灌木树种,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节水造林。

三、针对您提出林地浇水问题,河套灌区引黄林地浇水灌溉从以下方面统筹调度:一是充分利用黄河分凌分洪水量进行灌区林地供水。河套灌区是黄委会批准的黄河上游流域最大的分洪区,按照上级防御部门要求,灌区分凌分洪引水时,河灌中心根据各地上报林业用水计划,结合各级分凌分洪引水渠道流量可调控范围内,力争对灌区林地、湖海湿地、渠道沟道等容水区域多供多引,保障灌区生态需水安全。二是利用生态补水和应急抗旱水进行灌区林地供水。黄委、自治区水利厅和市水利局安排生态补水或启动应急抗旱用水时,根据生态补水和抗旱用水调度要求和各旗县区上报林地用水计划,统筹农业与生态进行用水调度,确保林地用水。三是灌区林地是农业土地的一部分(如退耕还林地、经济林等),政府下达各旗县区年度引黄水量指标分配方案中,林地用水包含在农业用水指标内;林地与农作物种植位置、用水时段、供水渠道等互相交错、互相包含重叠,也不宜再进一步细化指标。四是林地水费。国管水价根据《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关于调整河套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巴发改价费发2023857号)和《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关于调整河套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执行价格的通知》巴发改价费发2024194号),河套灌区国管水价按照直口渠15.4/立方米执行。群管水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关于持续推进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1249号),灌区群管水价根据各旗(县、区)水利局出台的指导意见实行协商定价。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2024824

 

签发人:王瑞强

承办人:薛志国

 话:13947889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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