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生态补水指标,巩固防沙治沙磴口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乌兰布和沙漠是我国沙漠化严重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主要沙尘源区及沙尘暴的主要通道之一,对黄河、河套平原农业区及华北平原北部地区构成直接的风沙危害和威胁。
近年来,磴口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积极响应总书记视察巴彦淖尔时提出“关于创造新时代中国防沙治沙新奇迹”的伟大号召,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和努力下,实施了系列乌兰布和沙区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程,取得令人瞩目成绩,有力推动乌兰布和沙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让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成色更足,为夯实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促进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我市是一个当地水资源较为贫乏的地区,国民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引取黄河客水、地表水资源和引黄灌溉过程中产生的地下水资源。目前黄河流域各个省区引用黄河水严格遵循国务院1987年批准通过的《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黄河“八七”分水方案),在黄河一般年份径流总量580亿立方米的基础上,扣除(预留)冲沙水量210亿立方米,剩余的370亿立方米作为可供水量分配到沿黄9个省(区)和河北省、天津市。“八七”分水方案是近数十年来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的重要依据,对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用水总量控制起到了巨大的保障作用。《黄河水量调度条例》规定,各省(区)水量的年度实际调配量要在多年平均的水量分配方案基础上,根据当年预测来水量和水库蓄水量按照“丰增枯减”原则调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7月-2024年6月黄河可供水量分配计划的通知》(内水资〔2023〕353号)文件的要求:本年度水利部确定全流域可供耗水量360亿立方米,为国务院分配多年平均可供耗水量370亿立方米的97.3%。本年度水利部分配我区年度可供耗水量为59.15亿立方米,其中巴彦淖尔市年度可供耗水量为37.457亿立方米。
为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管控,建立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体系,实现黄河水资源合理配置,巴彦淖尔市政府根据《关于打好农业深度节水控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巴党发〔2022〕17号)《巴彦淖尔市黄河水资源县级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巴政办字〔2016〕12号),结合巴彦淖尔市年度可利用引黄用水指标,按照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精打细算用好配好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可持续利用的分配原则进行引水指标分配。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农业直口引黄水量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字〔2023〕73号)方案中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磴口县农业直口引黄水量指标为2.5113亿立方米。因此您提出的“增加生态补水指标”的建议已无法在本用水年度予以解决。目前生态补水主要是凌汛期和应急状态下引取黄河水,主要用于重点河湖如乌梁素海,磴口县蓄滞洪区(奈伦湖)的生态用水需求。生态用水(种树种草和水土保持)是包括在农业灌溉用水指标中的。
目前正在制定下一年度的引水指标分配方案,已开始征集各旗县区和灌域的用水需求计划,您可以与磴口县水利局或政府沟通协调,将您的建议列入下一年度的用水需求计划。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事业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理解支持!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2024年7月25日
签发人:王瑞强
承办人:杜晓文
电话:13947868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