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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72号建议的答复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http://slj.bynr.gov.cn 2024-07-25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72号建议的答复

 

海乌兰图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套灌区防止大水漫灌节水控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解决好河套灌区大水漫灌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市一号工程,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打响农业节水增效攻坚战。从202212月起,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农业深度节水控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农业深度节水控水重点工作任务、阶段性任务清单等一系列文件,全力以赴推动农业节水控水工作。2023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推进解决河套灌区“大水漫灌”问题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工作,831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切实解决河套灌区“大水漫灌”问题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的实施方案》,同日,市委、政府印发了该方案。920日,市农业节水增效指挥部印发《防止“大水漫灌”做好河套灌区2023年秋浇节水工作方案》,从2023年开始,将秋浇耗水量控制到10亿立方米左右。2024年,市农业节水增效指挥部印发了《解决河套灌区“大水漫灌”问题2024年度工作实施方案》,通过14项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管理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一、加强工程节水

河套灌区支渠及以上骨干渠系有4249公里,正在实施投资18.4亿元的“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和引入社会资本23.13亿元水权二期转让项目,利用模袋、现浇钢丝网片砼浇筑加防渗膜的衬砌模式逐步解决渗漏损失严重问题,逐步提高渠道衬砌率,2023底,实施骨干渠道衬砌约514公里,骨干渠道衬砌率由2020年的36%提高到48%,到2025年骨干渠道衬砌率可提高到55%左右。同时结合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斗农渠进一步开展灌区配套改造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二、推广农艺节水

重点在河套灌区积极发展引黄滴灌和低压管道灌溉,全面推广引黄澄清滴灌、移动式引黄直滤滴灌、机电井滴灌3种高效节水技术,累计建成水肥一体化滴灌面积433.45万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土地流转、政策扶持、项目带动、技术指导,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规模,根据土壤和灌溉条件,大力推广集中连片种植。引导农户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引进高产抗旱品种。

三、积极推进群管组织建设

2023年,市水利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市2381个群管用水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撤销、重组,成立水务合作社358个,解决了过去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水费计收混乱、管理低效无序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工程管护、灌溉管理、水量核算、水费计收、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切实把农田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管理落到实处。2023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对旗县区节水的用水主体、水务合作社、用水户进行奖励,2024年将继续利用自治区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节水奖励资金和市财政节水奖励资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以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作。

四、提高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一)全面宣传贯彻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

2021年,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分别颁布印发《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20234月,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和自治区条例和管理办法在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巴彦淖尔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地下水保护和管理工作,2024巴彦淖尔市及各旗县区均编制完成了《地下水生态保护规划》。同时,市水利局持续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宣传力度,将《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水利法律法规纳入全年重点普法清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计划中,并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并世界水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围绕地下水超采治理、违法采砂等重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宣传地下水保护与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

(二)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一是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市水利局将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旗县区,纳入各旗县区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实行差异化考核二是建立了覆盖县、乡、村、村民小组(机电井管理人)的四级井长制管理制度,压实各级主体责任,规范用水管理。三是农灌机电井已全部实现“以电折水”计量管理,2024年将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实施100以电折水典型农业灌溉机电井加密建设,提高“以电折水”系数率定的准确性

(三)分类施策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超采区已暂停地下水新增取水许可,超采区农灌井已全部安装智能计量设备,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乌前旗完成2.3万亩库灌区滴灌、4.35万亩高标准农田、工业供水水源置换二期工程,11.03万亩引黄滴灌工程已完成可研等前期工作;乌中旗完成1.2万亩复黄滴灌项目、4处超采区滞洪池(总库容356.65万立方米),利用乌不浪水库和德岭山水库在超采区域内实施2万亩库灌区滴灌项目,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减少地下水开采量240万立方米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面贯彻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年度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旗县区加强地下水审批管理,对不符合地下水审批条件的,一律不予取水许可对于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超采区,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实施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水源置换等高效节水工程,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并引导和鼓励农户调整种植结构,种植高效、有机、节水作物减少地下水取水量,促进超采区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2024722

 

签发人:王瑞强

承办人:胡玥

  话:1524731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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