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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http://slj.bynr.gov.cn 2024-07-22
 
 

菅茂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阴山北麓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巴彦淖尔市属于干旱地区,降雨稀少、地下水资源匮乏,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紧缺与水资源利用效率低并存等问题依然存在,不仅制约农牧业现代化进程,而且影响人民生活。因此,您提出的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水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机制、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实施、制定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我们都十分认可。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套灌区要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节水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打好农业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用水总量管理方面,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旗县区及分水源、分行业逐级分解至基本用水户,将地下水双控指标细化分解到19个水文地质单元等工作,全面建立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用水效率控制方面,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严把新改扩建项目水效准入要求,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单位创建稳步推进。

二、多措并举推动农业深度节水控水。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打好农业深度节水控水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程农艺管理节水多措并举,水权水价水组织改革一体推进,全面打响农业节水增效攻坚战,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经测算,2023年全市农业节水1.43亿立方米,小麦、向日葵单产创全区历史新高,粮食产量实现二十连丰。二是建立节水奖励激励机制出台《巴彦淖尔市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奖励办法》,安排1亿元奖励资金,对定额内实现节水的用水主体和推进节水成效明显的县镇村户进行奖励补贴,调动社会节水积极性三是加强工程节水。实施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完成骨干渠道衬砌461公里,衬砌率由2020年的36%提高到50%以上同时,完成河套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93万亩,新增引黄滴灌水肥一体化项目120万亩。四是加强农艺节水全面推广引黄澄清滴灌、移动式引黄直滤滴灌、机电井滴灌3种高效节水技术,全年新增水肥一体化灌溉面积124万亩。五是加强管理节水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在黄灌区,将引黄水量精准确权到国管直口单元,发放用水权证2761张。大幅压减作物非生育期灌溉用水量,秋浇用水量8.8亿立方米,比2022年压减近一半。实施农灌机电井以电折水项目,全市2.5万眼农灌机电井完成一井一系数的赋值工作。

三、分类施策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乌拉特前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巩固方案》《乌拉特中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方案》,分类施策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前,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超采区已暂停地下水新增取水许可;超采区农灌井已安装智能计量设备,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乌拉特前旗完成库灌区滴灌2.3万亩、高标准农田4.35万亩、工业供水水源置换二期工程,11.03万亩引黄滴灌工程已完成可研等前期工作;乌拉特中旗完成1.2万亩复黄滴灌项目、超采区滞洪池4处(总库容356.65万立方米),2万亩库灌区滴灌项目已开工并完成输水管道35公里。积极宣传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种植谷子、向日葵、大豆、马铃薯等低耗水作物。督促各旗县区建立了覆盖县、乡、村、村民小组(机电井管理人)的四级井长制管理制度,压实各级主体责任,规范用水管理。实行地下水位月通报预警制度,分月编制全市地下水水位动态简报,上报市委、市政府,并通报至各旗县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为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四、持续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深入推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服务业用水户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8%以内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个旗县达到了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3个旗县区通过自治区行政验收市旗两级水利行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建成率100%。全市建成节水型高校2所,建成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7河套灌区获评全国节水型示范灌区。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面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等。根据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量分配情况,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使城乡布局、土地开发、人口规模、产业结构、生态保护等与水资源禀赋条件及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二是严格取用水管理建工业项目,优先配置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对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但未能有效利用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严格取用水监管,加大对超批复超计划等违法违规取水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在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环节强化定额管理,建设项目单位产品耗水量必须达到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三是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用好财税杠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倒逼提升节水效果。合理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并实行动态调整。城镇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严格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革完善农业用水管理、农业水价形成、工程建设和管护、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四个机制建设。

四是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持续利用凌汛期及灌溉间隙期,按照自治区下达的生态补水指标加大乌梁素海生态补水力度,使乌梁素海水面面积保持在合理区间。

五是持续推进超采区综合治理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政府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提升方案,明确年度治理任务,通过配套超采区灌溉机电井井电双控智能控制系统,加强用水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实施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水源置换等高效节水工程,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促进田间节水。引导和鼓励农户调整种植结构,种植高效、有机、节水作物。2024年底前,乌拉特中旗地下水超采区实现地下水水位不再持续下降;2025年底前,乌拉特前旗大型地下水超采区实现采补平衡,水位不再持续下降。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2024716日    

签发人:王瑞强

承办人:刘玥琪

 话:15049805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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