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水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能是为全市合理合法用水提供服务保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保、水质、河道水政等执法工作,指导旗县区水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水法律、法规。
2、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域、水土保持、水文监测和防汛抗旱等有关设施。
3、依法对全市对水事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对跨旗、县、区的水事案件和水事纠纷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措施的具体建议,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4、受市水利局委托,对市本级管辖打取用水户实施取水许可执法检查;对旗、县、区取水许可的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受市水利局委托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河道保护、河道清障、河道采砂,保持河势稳定与行洪畅通进行执法检查。
6、受市水利局委托依法对全市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的保护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防治水土流失。
七、负责全市各旗、县、区水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八、配合公安、司法等机关查处相关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二、 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巴彦淖尔市水利行政执法支队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有编制28个,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6人,其中:在职19人,退休7人。
(二)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设置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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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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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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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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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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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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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总收入为380.64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64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等。比上年预算净增加5.34万元,上升1.4%。
净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职级晋升,工资增加 。
部门支出预算380.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34万元,上升1.4%。净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职级晋升,工资增加 。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64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比0%;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64万元,占比89.49%;项目支出40万元,占比10.51%。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检查管理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380.64万元,占比10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比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380.64万元,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支出的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55万元,占支出的9.6%;卫生与健康类19.86万元,占比5.22%;农林牧水支出类295.98万元,占支出的77.76%;住房保障支出28.26万元,占支出的7.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0.6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5.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5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9.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同时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万元,原因是行政人员退休一人。
3.农林水支出(类):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5.98万元。主要用于水行政综合执法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和机构运转。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86万元,原因是行政人员与公用经费减少,水资源信息化维护项目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26万元,原因是上年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5%;公用经费3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同时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万元,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5.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和机构运转。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86万元,原因是行政人员与公用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26万元,原因是上年公积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39%,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00%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支出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占支出的100%。
具体变化及原因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10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务车辆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92万元,比上年减少0.64万元,减少1.8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务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3.64万元,印刷费1.1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66万元,邮电费0.9万元,物业管理费4.49 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6万元,劳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3.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6.62万元。涵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养护、家俱、印刷”等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9项,采购金额来源主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18.12万元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项,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全部门固定资产461.18万元,无形资产2.48万元。2023年财政局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资金1万元,计划新增资产2台/件/组。其中:计算机类设备(包含机房用安全设备等)配置计划2 台,资金预算1万元。
按照巴彦淖尔市公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 1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情况
2023年我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50万元,100%纳入预算管理。其中水利罚没收入5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3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