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隶属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市政府授权对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行使政府监督职能的专职机构。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参与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2、协助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水利工程质量考核工作。 3、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咨询工作。 4、承担对旗县区业务指导工作。 5、承担市水利局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质量监督部、安全监督部、综合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 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为基本遵循,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利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我们始终坚守质量第一的原则,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确保质量优良。积极推动工作方法创新,强化系统思维和整体规划,转变监督模式,提高监督效能。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责任心,对受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确保不留盲区、不漏隐患,工程质量和安全达标,未出现任何质量和安全事故。202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监督工作概况 2024年,我中心共受理申报办理监督手续的各类工程41项,总投资24.77亿元,其中“十四五”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6项,供水保障工程7项,防洪治理工程3项,水库移民安置项目6项,除险加固工程1项,岁修养护工程2项,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9项,其它项目7项。全年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二)完善质量监管体制,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1)及时编制、办理质量监督计划。在“十四五”水利工程全面建设期间,针对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等重大项目,秉持严谨态度,完成了对41个受监工程的全面梳理与严格审批,确保每一项工程都严格遵守质量与安全标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从项目的立项到最终的验收环节,均进行了严密的质量把控和安全评估。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特点,编制了质量和安全监督计划,确保施工过程受到严格监管,任何安全隐患都能得到及时排除,保障工程建设过程的顺利推进和质量的全面达标。 (2)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质量和安全监督具体办法。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品质与安全生产无虞,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巴彦淖尔市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明确并规范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为巴彦淖尔市的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确保了工程的高质量与安全生产有效实施。。 (3)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我们结合单位职能与业务需求,编制了《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服务指南》。这份指南旨在为项目法人提供清晰、全面、实用的指导,使其能够便捷、高效地完成监督手续的办理。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深入梳理了办理监督手续所需的各种材料,并大胆创新、精简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进一步简化手续。同时,我们采取了一次性告知的方式,将所需材料信息全面告知项目法人,避免多次补充材料的繁琐。 此外,我们还推出了快递邮寄服务。项目法人无需亲自前来办理,只需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们指定的地址,即可轻松完成监督手续的办理,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4)强化科学的监督模式,构造先进的管理体系。一是着力强化了“二并一结合”的监督模式,坚持实体与行为并重的管理原则,严格把控实体质量,严密监督行为规范。通过实施抽查与抽测并行机制,利用先进的现代检测技术,确保了监督结果的公正与准确。同时,我们将日常监督与质量巡查紧密结合,构建了一个系统化、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了有效权责明晰、监督规范和行为有序的目标;二是全面且严谨地进行了质量监督管理,加大了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深度,从源头上发现并解决了质量问题,确保了项目质量受控,有效防范了潜在风险。在此过程中,下发了质量和安全检查结果通知书8份,明确指导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了对实体工程的监督检测,引进了先进的检测技术和仪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检测,确保其质量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通过提高质量监督手段的有效性,增强了监督结果的公信力;四是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质量抽样检测,重点针对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开展质量抽样检测,全年检测72组;五是在河套灌区水发中心、各旗县区水利局设置了现场质量监督员,深入一线,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了现场监督的作用。为当地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5)加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认真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的日常抽查、监控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物为据, 全程贯穿,不容忽视,持之以恒,严谨细致 。在项目的源头上,严格把关,明确责任监督员,核验项目经理与施工许可证的一致性,确保建设监理行为合法合规。将工程基桩、钢结构以及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深入检查与过程监控,确保其完全满足设计要求与安全标准;严格检查钢材材料,全程监控关键工序,确保工程质量能达到设计标准;同时,加强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监管,确保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值,并精确测量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安全生产是工程的生命线,加大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机制,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项目的安全与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保证工程的使用功能。 (6)狠抓日常工程质量的随机巡查和突击检查。水利工程全年共签发工程整改通知单4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记录82份,提出整改意见近百条。在此基础上,根据市水利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了全市水质量监督检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管理,有力的维护了水利市场的秩序,对不同形势的质量巡查、抽查和大检查中发现的相关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涉及到的重大违规行为,我中心依照相关管理法规予以责成限期完成整改等措施。由于监督到位,使得工程隐患得以消除,质量安全得到保证。 (7)针对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活动。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加强在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参建单位的质量和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市水利质监中心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形成安全隐患台账,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具体且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以确保问题得到高效、彻底的解决。 (8)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规范监管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身工作业务培训,积极安排、参加各类工程质量培训班,购买相关新增法规书籍,不断充实自身的技能与知识储备,确保每一位监督人员都能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为工作提供有力指导。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梳理并更新质监通知单资料目录,设立了质量监督档案,对备案资料进行了精细化整理和归档。严格执行进场人员备案制度,确保项目实际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完全一致,且均已通过严格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此外进一步优化了监督工作流程,明确了责任分工和衔接要求,制定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显著提升了整体监管效能。 (9)加强隐蔽工程质量检验,严把工程质量评定关。在严格执行施工质量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特别强化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施工部位的质量监管。针对“十四五”期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中的关键隐蔽工程,如齿槽开挖、建筑物基础等隐蔽工程,采用抽样检测方法,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达到设计标准。日常通过深入施工现场,全方位了解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收集并记录施工质量信息。在进行质量评定时,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实体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数据,进行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工程建设的每一环节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坚持以数据为依据,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结果真实可靠。 (三)发挥积极因素,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 1.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修订了机关工作制度,制定了市水利质监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2.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完善管理制度,采取“一人多岗多责”的管理方法,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高效运转。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利用每周五固定例会,学习相关政治、业务知识;利用网络学习形式,参加各种“云课堂”培训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4.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宣传工作。随着质量监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主动提供跟踪性的专业技术支持与服务。全年在巴彦淖尔市政府网发布信息1篇、市水利局网站发布信息2篇,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篇,印发简报15期、质量和安全监督快报5期,宣传了水利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各项工作。 (四)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开展对前旗、中旗、后旗、杭后、磴口五个旗县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考核工作。配合市水利局建管科完成自治区水利厅2024-2025年度全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77.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76万元,增长 11.79%,变动原因:本年度发放2023年和2024年其他项工资,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增加等,收支总计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2.16万元,增长 7.3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77.8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77.8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2.16万元,增长7.34%,变动原因:本年度发放2023年和2024年其他项工资,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增加等,收入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177.8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7.8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2.16万元,增长7.34%,变动原因:本年度发放2023年和2024年其他项工资,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增加等,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77.8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2.16万元,增长7.34%,变动原因:本年度发放2023年和2024年其他项工资,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增加等,收入增加。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87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7.8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67.87万元,占94.38%。其中,公用经费9.25万元, 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0.65%,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基本无差异。 本年项目支出10万元,占5.6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177.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76万元,增长11.79%,变动原因:本年度发放2023年和2024年其他项工资,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增加等,收支总计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16万元,增长7.34%,变动原因:本年度发放2023年和2024年其他项工资,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增加等,收支总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7.87万元。与年初预算159.1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9%。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决算数为139.2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7.81万元。其中: 1.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111.48万元,支出决算12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发放2023年和2024年其他项工资,岗位变动人员工资增加等,支出增加。 2.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无增减变化。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7.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6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43万元,支出决算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75万元,支出决算1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养老增加。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7万元,支出决算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按预算完成 。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8.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3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15万元,支出决算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医保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42万元,支出决算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医疗补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2.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17万元,支出决算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按预算完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67.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20万元、津贴补贴、奖金12.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03万元、绩效工资32.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66万元、退休费4.43万元、住房公积金12.12万元。 (二)公用经费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万元 水费0.11万元、电费0.63万元、差旅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1.28万元 、工会经费1.66万元、福利费 0.1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2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0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8.72万元。主要包括: 印刷费1万元、 差旅费3.41万元 培训费0.45万元、 专用材料费0.2万元、 维修(护)费0.26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等。 (二)资本性支出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8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1.50万元,支出决算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1.50万元,支出决算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本年度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差异。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差异。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本年度无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本年度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差异。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变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1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1.2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 ” 1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万元。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10万元,检查参建单位质量行为25次以上,检查受监工程实体质量32次以上,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抽检31次以上,设备购置3台。2024年水利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整改反馈率100%,设备验收合格率100%,抽检达标率100%。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10万元,全部用于水利工程质监工作, 通过对各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提供保障。社会大众及施工单位满意度都达到90%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对比目标查找不足,提高管理人员及业务科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勤政意识、廉政意识,增强服务本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 10 100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10 10 —— 100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对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及检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目标2:对参建单位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 数量指标 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10万元,检查参建单位质量行为25次以上,检查受监工程实体质量32次以上,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抽检31次以上,设备购置3台。 (2)质量指标 2024年水利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整改反馈率100%,设备验收合格率100%,抽检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各项指标按预算:质量检查完成时间2024年12月,抽检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设备购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10万元,全部用于水利工程质监工作, 通过对各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提供保障。社会大众及施工单位满意度都达到90%以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查受监工程实体质量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0 32 次 4 4 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抽检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 31 次 4 4 检查参建单位质量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5 次 4 4 设备购置数量 正向 等于 3 3.00 台 3 3 质量指标 整改反馈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监督覆盖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抽检达标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时效指标 设备购置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3 3 抽检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3 3 质量检查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4 4 成本指标 委托业务费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 万元 1 1 印刷费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 万元 1 1 培训费 反向 小于等于 0.45 0.45 万元 1 1 其他交通费用 反向 小于等于 2.4 2.4 万元 1 1 维修维护费 反向 小于等于 0.26 0.26 万元 1 1 专用材料费 反向 小于等于 0.2 0.2 万元 1 1 办公设备购置费 反向 小于等于 0.8 0.8 万元 1 1 差旅费 反向 小于等于 3.41 3.41 万元 2 2 专用设备购置 反向 小于等于 0.48 0.48 万元 1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用水成本降低 定性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8 7 社会效益指标 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定性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8 7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地区水环境 定性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7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定性 一年 一年 7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5.0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经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水利工程质量考核、评定指导;对水利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和构配件及混凝土试块进行抽检,出具检查报告等产生的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相关支出。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 目标1:对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及检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目标2:对参建单位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 数量指标 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10万元,检查参建单位质量行为25次以上,检查受监工程实体质量32次以上,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抽检31次以上,设备购置3台。 (2)质量指标 2024年水利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整改反馈率100%,设备验收合格率100%,抽检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各项指标按预算:质量检查完成时间2024年12月,抽检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设备购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10万元,全部用于水利工程质监工作, 通过对各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提供保障。社会大众及施工单位满意度都达到90%以上。 (三)偏差分析及整改措施。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我单位对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项目水程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10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3.41万元、培训费0.4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8万元,维修维护费0.26万元,专用材料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印刷费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各项指标已按时按量完成。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财政全额拨款10万元,按使用进度,在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进行规范支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使用资金,未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未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在落实项目资金的账务核算方面执行情况良好,资金能做到专款专用,将批复和年初部门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监管范围,根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及时进行监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检查参建单位质量次数(次),目标值20,完成值25,分值4,得分4。 (2)检查受监工程实体质量次数(次),目标值30,完成值32,分值4,得分4。 (3)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抽检次数(次),目标值20,完成值31,分值4,得分4。 (4)设备购置数量(台),目标值3,完成值3,分值3,得分3。 2.质量指标 (1)监督覆盖率(百分比),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2)整改反馈率(百分比),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3)抽检达标率(百分比 ),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1)质量检查完成时间,目标值2024年12月,完成值,分值4,得分4。 (2)抽检完成时间,目标值2024年12月,完成值,分值3,得分3。 (3)设备购置完成时间,目标值2024年12月,完成值,分值3,得分3。 4.成本指标 (1)印刷费(万元),目标值1.0,完成值1,分值1,得分1。 (2)差旅费(万元),目标值3.41,完成值3.41,分值2,得分2。 (3)维修维护费(万元),目标值0.26,完成值0.26,分值1,得分1。 (4)培训费(万元),目标值0.45,完成值0.45,分值1,得分1。 (5)其他交通费用(万元),目标值2.4,完成值2.4,分值1,得分1。 (6)办公设备购置费(万元),目标值0.8,完成值0.8,分值1,得分1。 (7)专用设备购置(万元),目标值0.48,完成值0.48,分值1,得分1。 (8)专用材料费(万元),目标值0.2,完成值0.2,分值1,得分1。 (9)委托业务费(万元),目标值1.0,完成值1,分值1,得分1。 (二) 效益指标 5.经济效益 (1)用水成本降低,目标值效果明显,完成值,分值8,得分7。 6.社会效益 (1)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保障,目标值效果明显,完成值,分值8,得分7。 7.生态效益 (1)改善地区水环境,目标值效果明显,完成值,分值7,得分6。 8.可持续影响 (1)保障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值一年,完成值,分值7,得分5。 (三) 满意度指标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百分比),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10,得分10。 (四) 评价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分,等级为优。 五、存在问题 暂无发现问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我们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考核评价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对比目标查找不足,提高管理人员及业务科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勤政意识、廉政意识,增强服务本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本单位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公开网址:http://slj.bynr.gov.cn/ 联系人:郝如铎 联系电话:0478-8525091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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