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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http://slj.bynr.gov.cn 2024-01-2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我局严格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重点围绕水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市水利局职能职责、工作动态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重点围绕全市水利重点工作及农牧民群众关注关切内容进行公开。2023年,发布概况类信息更新量31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9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从收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现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巴彦淖尔市水利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发布党和国家重要部署和政策文件,自治区、市级各类水利方针政策、水利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及活动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了《市水利系统宣传信息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结果作为科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它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市大数据中心通报显示,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存在“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未隐藏该栏目”“未公开本单位领导照片”“咨询建言类栏目(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市水利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已于2023年11月19日将“规范性文件”栏目链接隐藏。二是“领导介绍”专栏中,包括对领导的分工及照片进行了更新,由于领导分工在调整中,部分内容后续更新。三是通过与网站运维公司对接,截至目前,市水利局“咨询建言类栏目”对所有网民留言公开,今年共收到网民留言8条,全部按时进行了回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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