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巴彦淖尔市水利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http://slj.bynr.gov.cn 2023-01-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按照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市水利局职能职责、工作动态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实现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对市水利局门户网站进行栏目完善,2022年发布概况类信息更新量31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5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优化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文书格式和梳理审核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 通过与申请人确认请件无误,提交件现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本部门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35项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审批服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为群众及时获取科技领域政务公开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机制,由局长担任组长负总责,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分管工作,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完善市水利局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职责和公开任务,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继续落实《信息宣传综合考核办法》,明确信息工作要点,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及报送流程。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避免信息不准确不全面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它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的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人员工作职责有明确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渠道和程序还不够完善。

2023年市水利局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法规,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安全意识。强化保密工作,突出抓好网上信息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排查隐患,强化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临河区新华西街水务大楼16楼1602室。

联系电话:0478-8981191。邮编:015000;

传真:0478-8786161。邮箱:bssljwz@163.com

 

 
   
   
 


主办: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蒙ICP备19004336号
网站标识码:1508000017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225号
E-Mail:slxxgkhd@163 .com 传真 联系电话:0478-852506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