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巴彦淖尔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2025年巴彦淖尔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就我单位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工作总结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党组书记述法制度。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以及水法、黄河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责任意识。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以全员持证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2025年,我局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严格落实关于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文件规定,以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证考试组织工作。通过线上培训等方式,全面覆盖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核心内容,组织执法受委托单位人员应考尽考,受委托执法单位共有在编人员16名,其中14人已顺利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其余2人正参加行政执法证专项培训及考试,稳步推进执法岗位在编人员全员具备执法资格。
(三)增强联动执法效能
强化水行政执法跨区域联动、跨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2025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以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巡视、审计反馈的涉河湖问题以及河湖遥感图斑整改等为重点,聚焦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及水库库容、非法占用岸线、违规采砂、无证取水、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临河区检察院、水利局对临河区各洗车场全面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联动效能。
(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将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为主题开展水法律法规“四进”(进机关、进小区、进校园、进企业)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水法、黄河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利用日常执法检查,“以案说法”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经验教训,提升企业法律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处罚案卷规范性不足。我局对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巴政执监字〔2025〕15号)指出的水利执法领域共性问题,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经自查,发现案卷规范性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为文书制作不标准、程序记录不完整、法律依据引用不精准等问题。二是全市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需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今后行政执法必须遵循的制度,目前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示已有序开展,事中事后公示较少;建立全过程记录制度,装备有待更新改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有些旗县区还需进一步加强;普遍缺乏长期固定的法制审核专业人员,个别旗县区无独立的审核机构,水行政执法的各类制度存在未制定以及不完善情形。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组织旗县区水利部门开展全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照标准清单全覆盖排查整改,强化同类问题溯源治理;建立分类分级培训机制,针对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法律适用等重点内容,对执法人员和法制监督人员开展系统性轮训,着力提升其法治思维和实操能力,全面夯实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二是充分完善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建立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公益诉讼协作,形成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合力,提高执法效能。三是通过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行业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协作机制以及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等措施,有效提升水利行政执法的效能和公众对水利法律法规的认知与遵守,从而为全市水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行政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