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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16 16:40
信息来源: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配套项目位于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清科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经乌拉特后旗水利局多次现场核查、查阅产权转移协议、取水许可变更批复及企业生产用水台账核实,该公司自承接该项目取水许可权限以来,对应年产24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配套项目于2023年12月停产,至今未启动、未投产、未取水,无任何规模化生产用水,取水指标长期闲置未利用,未发挥水资源利用效益。上述情形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取用水指标处置实施办法》第十条“闲置取用水指标”认定情形。
2026年4月15日,乌拉特后旗水利局出具《闲置水指标认定书》,明确认定: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承接的年产24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配套项目所对应的全部214.42万m³/a取水指标属于闲置水指标。2026年8月12日,乌拉特后旗水利局出具《收回闲置水指标决定书》,决定收回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承接的年产24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配套项目对应的全部214.42万m³/a取水指标。
鉴于该公司许可水量已全额被认定为闲置水指标并收回,原取水许可证(C150825S2021-0015)已无实际执行水量。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1.《闲置水指标认定书》
2.《乌拉特后旗水利局收回闲置水指标决定书》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