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20年10月27日至12月15日,市委巡寨二组对市水利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1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2个方面3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78条。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9项,1项已提出销号申请,剩余3项正在整改推进中。一是2019年自治区环保督查出“对长期形成的围垦河道问题治理不彻底,部分排干断面水质改善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尚未完成整改。2021年7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联合行文向市整改办申请销号,等待批复。二是关于“水科所下设曙光实验站已建成投运多年但目前投资部分仍往来挂账,国有资产未确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这一问题,曙光实验站土地权属手续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中,手续办理后曙光实验站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计划在2021年底完成整改。三是“水设院向所属企业借款”的问题。水设院为改制单位,一切变更事宜均冻结,等待改制完成方可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整改工作将随设计院转企改制工作一并完成。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第1个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传达多、研讨少,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
整改进度:一是突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度学习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讲话、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等,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是针对传达多、研讨少,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的问题,开展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等。扎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全局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有效解决理论思想与水利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学做“两张皮”的问题。三是党组书记全面履行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将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到选人用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党组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在部署、落实、检查分管领域业务工作时,进一步突出党建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政治保证。四是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要求各支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党组将按照这个考评办法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监督检查。已完成整改并转入长期坚持阶段。
第2个方面:“补短板、强监管”改革任务抓得不严不实。
2.依法治水观念淡薄,“人为水土流失”现象严重。2020年开展的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专项行动,排查出2011年至2020年11月30日我市各类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254个,其中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138个,应上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数额较大;尚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116个,待方案编制审核后才能核算应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整改进度:一是黄河流域专项行动最初下达我市的项目为254个,其中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164项,不具备编制整改条件的有49项,已上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核销;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实际41个(其中涉及五原县7个、乌拉特前旗7个、乌拉特后旗3个、杭锦后旗24个)。尚未编制的41项(归旗县监管)。后通过黄河水利委员会核实确定我市整改项目为224个。截止2021年6月30日,我市全部完成了上述项目整改任务,并于2021年7月22日通过黄委专项行动“回头看”督查组的确认。二是针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问题。水土保持费的征收属于属地管理,2021年前由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税务部门收取,水利部门提供费用清单。对市级监管的66个项目,市水利局通过下达现场检查意见、整改通知书、律师函等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目前市级审批的66个项目全部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共计1104.034万元,治理人为水土流失面积837.19公顷。现已完成整改。
3.项目监管存在漏洞。临河区、乌拉特前旗、杭锦后旗、磴口县水利局实施水利工程项目时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17-2019年度4个旗县(区)直接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勘测设计、监理服务的项目29个。
整改进度:2021年3月11日-12日,市水利局将《关于对2017-2020年所有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自查的通知》(巴水办发〔2021〕8号)下发至各旗县区水利局,要求各旗县区水利局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材料。为进一步落实举一反三,对五原县水利局、乌拉特后旗水利局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出13条问题,并且下发检查情况通知,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已收到五原县水利局、乌拉特后旗水利局的整改报告。通过检查和巡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管。现已完成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相关水利行业规范制度。
4.信息掌握不及时,指导工作滞后。对水利部2019年发布的《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制度没有及时学习并贯彻执行。
整改进度:河湖管理科组织全科认真学习了《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并将该文件转发到各旗县区,要求旗县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还举一反三,后续又将水利部河长办印发的《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也转发至旗县区,供各旗县区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时参考使用。要求河湖科和各旗县区工作人员及时浏览水利部、水利厅、市水利局及国家各级政府官网,及时掌握各类政策信息指导日常工作,河湖科相应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上传下达。已立行立改。
第3个方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5.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认识不深。2020年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适时组织意识形态知识测试,提高学习效果。二是突出意识形态,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屏障。严格执行《市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成立市水利局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建立网评员队伍,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力度,及时进行正面引导。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意识形态建设能力。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提升意识形态建设能力,在全系统逐步形成弘扬正能量、创建新时代河套水利文化的浓厚氛围。四是进一步将水利行业的党建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继续推广各种以惠农、为农、助农为主题的党员示范活动,让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强起来,将水利行业党建活动与意识形态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五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管考核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在督查问责上,各网格责任人员要对本级网络和下级网格定期进行督查巡查,对督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网格责任主体反馈,并监督整改。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意识形态责任的,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格问责,严防系统内重大意识形态问题的发生。
6.对基层党组织指导检查不到位。水设院和防汛办2019年未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工作。
整改进度:一是严格落实了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机关党委加强统一谋划,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使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了督促检查问责力度。建立了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成立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检查指导组,在年中和年底对各党支部进行2次检查考核。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目标,严格抓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三是以创建“最强党支部”为抓手,继续完善具体评定细则,明确具体目标,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的建设目标,找准创建“最强党支部”的着力点,量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抓好软硬件建设,加强分类指导,采取找差距、强弱项、明责任等措施,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四是包括防汛办、水设院在内的各党支部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及时召开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专题会议,通报了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自省存在的问题。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及《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研判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保障工作,提前预判,对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坚持按照半年一次专题安排和半年一次的舆情研判工作的计划认真落实。现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第4个方面: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7.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健全。2019年开展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后,党组针对廉政风险点决定制定《市水利局项目、水行政审批、技术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至今未落实。
整改进度:
一是制定了《2021年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巴彦淖尔市水利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保证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以责任清单为依托,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细化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廉政风险点,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切实规范权力行使。二是制定了《2021年市水利局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开展对照责任制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和严重后果的,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半年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取水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技术审查实施细则》《关于公布巴彦淖尔市取水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技术审查评审专家库的通知》《巴彦淖尔市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并下发至各单位。现已完成整改。
8.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0年,市委印发了《市直部门单位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仅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未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学习内容。
整改进度:一是分解细化牵头执行的党内法规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确保了牵头执行的每部党内法规都有人抓、有人管。各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内法规的执行工作。二是各支部在支部集中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丰富了党内法规的相关内容,制定了年度学习和培训计划,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党内法规认同感,增强了执行党内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水利局机关纪委加强了对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内法规执行中的失责行为,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用监督制度的刚性保障党内法规的落实。并要求各单位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年底前向水利局办公室上报本单位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已立行立改,今后将持续推进。
第5个方面: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
9.“以案促改”亩均水费偏高工作推进缓慢。2017年、2018年自治区两轮巡视提出群众反映水费收取不均,水费负担较重的问题仍然未解决。
整改进度: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快“群众反映亩均水费偏高专项整改工作”进程的紧急通知》(巴水费改〔2021〕1号)要求河灌总局、管理局、管理所站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管理办法》(内河总发〔2020〕22号)关于基层供水收费公开的要求,于3月10日前逐级完成灌区农业供水收费公开工作。河灌总局向市水利局公开,管理局向对应的旗县区政府(水利局)公开,管理所站向对应的乡镇、村组公开;旗县区水利局、乡镇在此基础上监督缴费责任者(村组、协会、承包人等)向农户公开;确保2020年河套灌区的农业水费收取情况让灌区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目前公开工作已经完成。二是督促河灌总局下发了《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关于重新核定国管渠道直口渠渠道级别的通知》(内河水中发〔2021〕27号),并要求旗县区水利局监印到农户的水费计收专用票据,确保2021年开始按新的渠道级别核算分配水量、预算、决算水费,旗县区水利局、乡镇监督按实际灌溉面积分摊水费,并用统一到户的专用票据收取水费。达到多用水、多拿钱,少用水、少拿钱,不用水不摊费,公开、公平、均衡负担水费得目标,使得综合水价改革价格的杠杆真正起到调节节水的作用。
10.指导和督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不到位。农业水价测算和终端水价开票到户公开公示工作尚未完成;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没有按照水利厅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临河区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滞后,方案尚未批复。
整改进度:一是河灌总局已完成国管水价的测算,各旗县区水利局也已完成群管水价测算。二是巴彦淖尔市“群众反映亩均水费偏高”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及旗县区水利局下发了《关于加快“群众的反映亩均水费偏高专项整改工作”进程的紧急通知》(巴水费改〔2021〕1号),要求3月10日前完成2020年度国管和群管水费2020年度的决算水费公开公示工作。各旗县区水利局又向各乡镇、办事处下发了要求对2020年度用水量、水费决算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目前各旗县区的决算水费公开公示工作已完成。三是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在2020年6月已提交了成果报告。四是临河区2020年农业水价综实施方案已完成批复。全部完成整改。
11.解决水利建设项目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困难的措施和办法不多。市水利局拖欠历年水利工程款及质保金;临河区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杭锦后旗2018年实施高效灌溉项目建设缓慢;前旗水利局2017年节水增效和2018年高效节水工程及2017-2019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现固提升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仍未组织竣工验收;杭后、临河2017-2018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尚未竣工验收;水利局实施的乌梁素海分洪区及六个泄水闸工程、黄河内蒙古巴彦淖尔段二期防洪工程未及时进行资产移交。
整改进度:一是2021年2月22日,市水利局向各旗县区下达关于《上报“十三五”期间各类水利工程资金未拨付情况的通知》(巴水发〔2021〕66号),要求旗县区将“十三五”期间各旗县(区)财政局拖欠水利工程款情况整理汇总后向当地政府汇报,督促地方政府尽快完成拖欠水利工程款拨付工作,并将该表填报后报送巴彦淖尔市水利局。2021年2月26日市水利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申请市政府督促各旗县区尽快拨付“十三五”期间拖欠各类水利工程款的请示》(巴水发〔2021〕77号),恳请市政府进行解决。二是临河区2017-2018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已于2021年2月完成竣工验收;临河区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由于项目中标单位中国水利科学研究院至今未将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故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杭锦后旗2018年高效灌溉项目及2017-2018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已于2021年2月完成竣工验收。三是乌拉特前旗水利局2018年高效节水工程及2017-2019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现固提升工程已于2021年2月日完成竣工验收,乌拉特前旗2017年节水增效项目,由于旗财政拖欠信息化实施单位的工程款,造成机电井水量采集系统无法运行,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四是乌梁素海分洪区及六个泄水闸工程及黄河内蒙古巴彦淖段二期防洪工程在2021年1月底前,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完成了资产移交工作。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第6个方面: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12.党建工作流于形式。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中要求集中研讨每季度不少于4次,目前仅开展了2次;2019年和2020年局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分别与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雷同。
整改进度: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了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梳理出党章、党规、条例等23个党内重要法规,5个党组工作制度,14个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形成了《党建制度汇编》,并编印成册,便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认真执行各项法规、规章制度,形成按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支部建设。要求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党内法规学习,分析研究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条例》检视支部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浓厚氛围,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积极争创“党支部建设示范点”。三是扎实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深入实施“北疆先锋”工程,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创提行动”,以构建“活力党建”为目标,创新活动方式,以创先争优为抓手,统筹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在推动水利工作中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利用庆祝建党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增强组织生活的仪式感、庄重感。五是巩固提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做合格党员。强化党员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 六是丰富了学习形式。灵活运用集体研讨、专家辅导、领导领学观看视频、实地观摩、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运用“学习强国”网上学习平台,丰富学习形式载体。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防止以局务会传达、工作碰头会部署等代替理论学习。坚持学思用贯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坚持自己学自己讲,确保集体研讨有思考、有深度、有见地,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强化理论思维。局党组及各支部理论学习,主要以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集中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通过“三会一课”、专家讲座、集中宣讲、专题辅导、互动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不断丰富和完善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努力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已立行立改并过渡至长期坚持阶段。
13.普法宣传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培训,相关科室应付了事,抄袭方案,普法内容和形式简单。
整改进度:一是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制度,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已按要求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了《巴彦淖尔市水利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深入扎实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按照“法律六进”活动文件精神,要求局属各业务单位和各旗县区在下乡开展实际业务工作时,也将水法制宣传带到基层去,加强对广大农牧民的水法制宣传教育。2021年,要求各旗县市区水利局组织开展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宾馆进行节水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对水法规的认识和节约用水的意识,为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基础。三是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走上街头宣传、发放水利法制宣传单、设置咨询台、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已立行立改并将持续推动该项工作。
14.考勤制度未落实。2019年制定了机关考勤制度,但一直未执行。
整改进度: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按照市水利局党组统一部署,针对市水利局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关于成立市水利局加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整改工作机构的通知》,成立了以机关党委副书记为组长,派驻纪检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纪律整改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领导小组在深刻反思剖析、逐条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详细制定了整改任务,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了督促检查。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市水利局党组步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各专项小组和有关科室的工作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跟踪问效,采取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全时段、全过程、动态化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滞后单位及时督导督办。三是强化了工作措施。制定印发了《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加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专项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纪律整改的目标、措施和要求,并建立了整改台账;健全规范了工作纪律相关制度,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会议管理制度》、《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同时,各单位也积极行动,进一步完善考勤管理办法、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工作纪律整改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成立市水利局工作纪律督查小组的通知》,由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联合组成3个督查组,加强督查力度与频度,对局属各单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加大了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的处理力度。对违反纪律的人员采取通报批评、谈话批评、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和个人绩效工资挂钩等方式进行及时处分。从近期督查结果看,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工作纪律有很大的改观,请销假手续也基本齐全规范,机关纪律涣散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已立行立改并将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坚持。
第7个方面:履职尽责意识不强。
15.对全市水利系统人员收取技术审查招标评审、工程验收等费用进行了清理,涉及124人,违规所得未上缴财政。
整改进度:已将收缴的违规所得18.740545万元及利息于2021年3月9日上缴市财政局国库,完成整改。
16.质监站2020年11月4日收到“乌梁素海海堤综合整治工程土工格室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举报,对举报事项处理未上报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监管措施。
整改进度:一是2月2日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整改落实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质量投诉处理专项会议小组,并将工作任务细化明确认到人。专项会议小组负责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核查取证、技术处理、决议上报、处理结果落实、档案管理等全部工作。二是拟定了《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制度》,修改了质量投诉处理流程,并上报市水利局审定。2月26日,市水利局召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质量投诉专项会议小组工作实施方案、质量投诉接待及处理工作制度及质量投诉接待及处理工作流程。已按时完成整改。
17.2019-2020年水库移民16人因户籍问题至今未发放直补资金。
整改进度:经核实,该16户移民人口在杭锦后旗公安局户籍核查中被发现存在双户问题,农村户籍在杭锦后旗,城镇户籍在临河区,该16户人口选择放弃农村户籍,保留城镇户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规定,杭锦后旗水利局停止该批人口的移民后扶直补资金的发放。已完成整改。
第8个方面: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严格。
18.变相套取差旅补助。水保站2019-2020年安排干部职工到青山试验场基地监测值班,多领取补助。
整改进度:一是市水土保持站基于对巡察组提出的值班必要性、合理性问题的考量,认定需3名工作人员到青山试验场基地监测值班进行观测、记录、分析、上传等工作。以上述内容为依据,对下乡人员进行核对,并列出清单,召开全站干部职工大会,说明情况、做通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提高认识、及时整改。2021年2月28日前由下乡的55人将88000元全部退回。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地值班制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违规行为。已立行立改。
19.存在大额提现现象。2019年水文勘测局给下设12个站点借款,共计9万元;2018年水保站干部借款6万元,分别用于购买树苗及劳务费、培训差旅支出;2018年水科所干部借款10万元修缮曙光实验站。
整改进度: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了新《会计法》《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深刻领会国家财政、税务、金融等管理部门新颁发的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等具体要求,着力提升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管理风险的能力。二是水文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和测站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坚持单位资金“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流程,加强经费报销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备、凭证真实有效。目前12个测站的9万元借款已经立行立改,票据冲抵,收支平衡。三是水科所相关责任人已还款报账无借款。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水科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及审批流程;加强单据审核把关,要求公务支出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或公对公转账,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全,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继续加强培训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提升各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四是水保站职工尚雄伟,于2018年向水保站借款3.5万元。主要用于乌拉特后旗青山基地的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生态监测分站的购买树苗及劳务费等。因当时当地不具备划公务卡的条件,故办事人员先从单位借款。尚雄伟于2018年12月18日报帐还清3.5万元借款。2018年8月20日水保站业务人员刘俊莲参加由水利部下发文件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时,向水保站借款2.5万元用作培训费用和旅差费用。已于2018年9月4日将参加培训学习的4人差旅费及培训费15871元进行报账,同时核销借款,剩余的9129元,于2018年9月4日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还款。
水文局、水科所、水保站已全部完成整改。
20.不及时清理借款。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09年借款给干部5000元,至今挂账未清理。
整改进度:一是防汛办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成立了“市防汛办党支部关于2009年借款给干部5000元,挂账未清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整改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整改措施。二是针对问题,确定责任人,列出时间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三是立即对挂账进行清理,挂账人本人已将5000元现金全部归还到位,消除挂账。并形成了整改报告,报市水利局。四是按照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及规划财务科要求,对2009年以来所有账目进行自查,凡不符合规定的所有支出项目均进行纠正,重点包括财务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银行账款、现金日记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五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针对借款及时归还方面,认真制定相关条款,规定办理事项完成后十天之内必须进行报账并归还借款。同时举一反三,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制度,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已立行立改。
第9方面: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21.挪用、挤占和转移专项资金。临河区水利局2019年挪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3.6万元;乌拉特前旗水利局2019年挤占2017年节水增效项目专项资金,2020年规避法院扣款从专户转出资金。
整改进度:
临河区水利局和乌拉特前旗水利局资金已按原渠道返还。临河区水利局于2021年2月21日,制定了《临河区水利财务管理制度》;乌拉特前旗水利局于2021年2月22日制定了《乌拉特前旗水利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已完成整改。
22.违规采购材料。乌拉特前旗水利局2017年节水增效工程增加投资部分未履行招标,直接与原供货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材料采购。
整改进度:乌拉特前旗水利局于2021年2月25日做出了书面检讨,从思想认识不到位和政策规定把握不准等方面进行了检讨并制定了《乌拉特前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1 年3月1日起实施),已完成整改。
23.超出取费标准委托监理。乌拉特前旗水利局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多列监理费4.48万元。
整改进度:多列的4.48万元监理费全部退回,资金已经退回,乌拉特前旗水利局于2021年2月25日做出了书面检讨,从政策标准把握不准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方面进行了检讨,已完成整改。
24.国有资产产权不明晰。水科所下设曙光实验站已建成投运多年但目前投资部分仍往来挂账,国有资产未确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进度:一是曙光实验站土地权属手续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中,手续办理后曙光实验站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有效防范资金流失风险,提高财务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结合财务工作实际,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
第10个方面:内控机制不健全。
25.水保站2017年向联邦制药有限公司和省道212线海流图至刘召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供监测评估服务,分别开出税票9万元和17.6万元,至今税票在个人手中未入账;水科所2017-2018年的5个项目未签监测合同收取化验监测费;水文勘测局提前返聘在职人员。
整改进度:
一是对水保站2017年向联邦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监测评估服务,通过2010年、2016年、2017年共5次,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向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站支付9万元,水土保持站出具增值税发票9万元,已收回9万元,并在财务中列入其他收入。二是对省道212线海流图至刘召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供水土保持设施评估、水土保持监测。签署合同额各18.8万元(壹拾捌万捌仟元整),共计37.6万元(叁拾柒万陆仟元整)。2017年底,主体工程完成后,省道212线海流图至五原段公路项目要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审计,要求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站出具了全部服务费用发票共计37.6万元,水保站将37.6万元的发票交予212线建管办。212线建管办预付了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站20万元,其余17.6万元挂应收账款,等项目验收完成后再支付。由于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至今没有验收。2021年2月水保站决定终止省道212线海流图至刘召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合同关系,5月签署了终止合同协议,同时省道212线海流图至五原段公路项目又由内蒙古众睿生态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接手完成验收的工作,到目前已经完成了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计划近期进行验收备案工作。水保站财务对应收账款进行冲红处理,完成整改工作。三是水科所2017-2018年的5个项目的检测合同已要求相关人员逐项集齐,同时支部约谈上述问题涉及人员,当面给予严肃的教育与批评。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完善了《市水科所财务管理制度》,使财会人员在财务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正确履行核算监督和控制职能。安排财务人员学习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准则,绩效管理等专业内容。四是由于水文局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将返聘人员的退休时间记错,出现了提前返聘在职人员三个月的问题。已对经办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教育引导增强工作责任心,今后将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各部门沟通联系、情况互通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严把审批环节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切实抓好退费工作。整改责任人与刘柱小本人进行了谈话沟通,刘柱小本人已于2021年1月28日将多报领的三个月劳务费共计7500元退还了单位账户。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第11个方面: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26.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2020年局领导未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扩大中心组学习范围,抓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这些关键少数。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组织观念得到强化,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四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领导带头谈,也接受党员、干部约谈。五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已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
27.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局机关、水设院和防汛办党支部没有党建活动阵地,局机关和水设院党支部未推行党员“全链条”管理制度,局机关和水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2020年仅讲党课1次;水设院党支部学习计划和“三会一课”计划造假,落实当安排;水保站“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未定期召开党小组会、以干部职工大会代替党员大会。
整改进度: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支部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浓厚氛围,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积极争创“党支部建设示范点”。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固定)党日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全面推行党员“全链条”管理机制,加强支部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以阵地为依托,把党员组织起来、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战斗力、凝聚力,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实阵地。四是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力度,采取日常监督集中考核的办法,年内集中考核不少于2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五是对造假单位予以批评。
第12个方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0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未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及“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
整改进度: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加强党风廉政的监督检查,在2021年市水利局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中开展对照责任制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和严重后果的,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半年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制定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将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及廉政党课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已完成整改,并将在工作中继续贯彻落实。
29.对党员的党性教育抓得不紧,日常监管不严。巡察期间,市纪委监委对市水利局下属单位两名党员干部下达立案决定书。
整改进度:一是各党支部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以市委第二巡察通报“个别纪律意识不强,玩手机现象严重的问题”为警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全体的纪律意识。二是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经常性的开展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争做合格共产党员,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四是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地基、观看警示教育片、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全年不少于2次。五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根据部门职责,人员岗位变化及时更新、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整改工作已转入长期坚持阶段。
30.派驻纪检组监督方式简单,常规监督检查不到位。至入驻以来仅以参加党组会和调研座谈形式开展监督。
整改进度:一是制定了《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明晰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履行,着重明确、细化“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派驻纪检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二是在2021年全市水利工作暨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2021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整改期间进行2次日常监督检查。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
(四)落实整改不到位
31.2019年自治区环保督查出“对长期形成的围垦河道问题治理不彻底,部分排干断面水质改善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整改进度:市委政府确定的整改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底。在2020年及时反馈各相关政府、部门,将解决围垦河道问题列入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利用好“河长通app”巡河湖和群众举报平台。各级河长办在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又开展各类河湖“清四乱”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等诸多举措治理围垦河道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建立起管控长效机制,2021年7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联合行文向市整改办申请销号。
32.2020年市审计局“贯彻国家关于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尚有2项未完成整改,即“水设院向所属企业借款”、“项目评审费转嫁给企业承担”的问题正在落实整改。
整改进度:一是经水设院财务人员向财政、会计事务所以及工商相关部门咨询,可以按照公司向水设院上交利润的方式解决水设院向下属公司借款发放工资的问题。同时也向市水利局进行《关于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请示》,市水利局予以批复。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工商管理部门答复为:水设院为改制单位,一切变更事宜均冻结,等待改制完成方可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致使整改工作暂未完成。随设计院转企改制工作完成将一并整改完成。二是2021年3月29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财政的领导协调,市财政局同意了水利项目审查经费和关于申请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该笔预算将用于退还企业审查费和补付2019年1月后的专家审查费,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478-8981278;
电子邮箱:bsswjbgs@126.com
中共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8月13日